湖滨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湖滨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止2018年11月3日12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湖滨区崖底街道办事处单位环境信访件9件,现将第 10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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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情况 |
下步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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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编号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0批第D20181102024号 |
湖滨区崖底街道 办事处 |
豫西停车场位于银昌路中段,占地面积2.5万㎡,原土地所有人为三门峡市食品公司,用于良种繁殖场(养鸡场)。2010年6月1日,袁海龙与市食品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时间为20年,改造后作为大型停车场使用。该停车场仅硬化大门口地坪,其余场地大面积黄土裸露,车辆进出时产生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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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崖底街道要求该停车场立刻停业整顿,车辆只出不进。要求该停车场12月5日前硬化完毕,并加装车辆冲洗设备。在没有硬化完成之前,安排专人每天定时洒水4次,确保不出现扬尘。硬化完成后,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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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保洁制度,确保厂区内外干净整洁。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停车场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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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三门峡市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8-8528491,邮政信箱:三门峡市邮政28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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