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省政府环第八境保护督查组第4批第D20181027009号转办件查办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
10月28日,接到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三门峡湖滨区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举报件交办单》(第4批D20181027009号)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北8号楼紧挨烟草公司,有一生活垃圾堆放处(垃圾池)臭味较大。
二、调查情况:
经现场查看,反映情况属实
该垃圾堆放点属于崖底街道办事处师家渠村十组,位于崤山路东段北侧,原因是原崤山路两旁,各单位在建楼时没有预留生活垃圾池、垃圾中转的地方,原地方是一片荒地,属无人管理。因附近居民、商户倾倒生活垃圾较多,造成环境污染。经协调由师家渠村出资建一个垃圾池存放生活垃圾,该垃圾池附近虽然有专人清扫保洁,但由于管理不到位,垃圾清运人员没有做到日产日清,造成该垃圾池臭味较大。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反映的问题,湖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崖底街道办事处立即进行处置。
1、在2018年10月29日下午,采取拆除其垃圾池,并清理干净,以后不在作为垃圾堆放点。
2、购买专用垃圾桶,放置到居民楼后或门前,每天村安排保洁人员定时收集。
3、现垃圾池位置已清理干净,原垃圾池位置取消后恢复原貌。
四、信息公开情况:
迅速落实交办案件公开要求,第一时间在湖滨区政府门
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下一步措施:
1、把此路段的卫生纳入到日常管理范围。
2、对垃圾桶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周边环境不
再受到污染,居民不再有意见。
3、定期对该路段进行检查,确保卫生干净整洁,环境良好。
特此报告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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