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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1-01 11:42     字体:

截止2018年10月31日12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湖滨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单位环境信访件13件,现将第5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三门峡D20181028008

湖滨区车街道办事处

经实地调查,人和小区小区内存在一处建筑垃圾,未见扬尘污染,此处垃圾系人和小区51号楼3单元1503号和51号楼2单元201号两户业主装修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业主按物业规定堆放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物业因该堆建筑垃圾较少,没有及时清运。

属  实

一是加强小区内以及附近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其管理人员每天检查小区内环境卫生情况,按时清理小区内垃圾,不准露天堆放各类垃圾,对于建筑垃圾等对小区居民有影响的垃圾,要做到随时清理,确保小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二是安排专人对各个区域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三门峡市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8-8528491,邮政信箱:三门峡市邮政28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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