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止2018年11月1日12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湖滨区涧河街道办事处环境信访件6件,现将第五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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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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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编号D2018102800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三门峡市湖滨区六峰路中段东龙街荣花富贵饭店,油烟、泔水污染环境,影响周围居民日常生活,请求处理。 |
涧河街道办事处 |
关于投诉人反映湖滨区龙街荣华富贵饭店,油烟污染严重情况属实。经检查,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油烟净化器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检测报告未找到;其专用烟道排烟口距离居民区不足20米,如营业,油烟净化器及专用烟道必须符合《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关于投诉人反映湖滨区龙街荣华富贵饭店,噪音污染严重情况不属实。2018年10月28日,经三门峡市直属分局环境执法人员会同三门峡市监测站到投诉人家中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为:A类房间37.6dB、去除背景值后为35.6dB、B类房间44.1dB、去除背景值后为43.1dB(按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A类房间为住宅卧室,B类房间为住宅卧室外的其他房间)。同时,该居民房屋属于商住混合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划分,属于2类区,按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的噪声标准为A类房间昼间45dB,B类房间昼间50dB,检测结果均达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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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检查核对,并要求其于2018年11月20日前对油烟净化器及专用烟道进行整改,待其整改完成,符合《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后方可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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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三门峡市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8-8528491,邮政信箱:三门峡市邮政28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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