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第5批第D20181028012号转办件查办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
10月29日,接到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三门峡湖滨区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举报件交办单》(第5批第D20181028012号转办件)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情况
三门峡湖滨区崖底乡西贺家庄欣尔康消毒中心,燃烧小锅炉烟尘污染严重。
二、调査情况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欣尔康餐具消毒中心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西贺家庄村村委东北50米处,法人杨庆华,2015年成立,占地约1200㎡,员工32人,日完成消毒餐具2万套,有营业执照、环保手续(证书编号:411202609145408)。该厂使用燃气锅炉清洗消毒餐具,不存在烟尘污染情况。
三、下步措施
崖底街道将加强企业环境卫生治理,做到厂区内外干净整洁。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特此报告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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