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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批第D20181025028号转办件查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0-29 16:15     字体:

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

      10月26日,接到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三门峡湖滨区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举报件交办单》(第2批D20181025028号)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情况

    湖滨区建设路七街坊水工厂家属院38#楼6单元2号住户,在38#楼西头堆了很多木头,用木头烧火做饭,烟污染,并且不安全。

       二、调査情况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所反映情况属实。

      水工厂家属院小区位于三门峡市建设路与陕州路交叉口西侧,是原三门峡市水工机械厂职工家属区。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是38#楼6单元1层2号住户葛莲芝(72岁,身份证号码为:411202194612200521,联系电话13525204026)在该栋楼与小区西围墙中间空地上建了简易棚,棚内有自制炉子1个,堆放有拣拾的木柴,该户称炉子是自制的,老伴杨冠群腿脚不好,有时烧水用来洗脚,近期一个月内没有使用。

        三、处理情况

      针对反映的问题,湖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湖滨区前街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到现场,与户主葛莲芝协商,葛莲芝同意立即拆除清理,炉子当场破碎。10月27日早上,前进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将破碎炉子和柴禾清运完毕。同时,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要求前进街道办事处举一反三,在做好居民的服务工作同时,加大排查整改力度,做好小区日常管理工作。

       四、下步措施

前进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巡查力度,提升管理水平,积极做好居民服务和小区日常管理,使小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序。

特此报告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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