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亢海等二位同志不再任职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亢 海同志不再担任湖滨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胡向阳同志不再担任湖滨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