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4批)
2018年6月20日
一、三门峡市湖滨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79
反映情况:三门峡市湖滨区五原路有一个越海华府小区,5号楼门面房姥姥家大锅台、天竺纸包鱼、阿姐鱼、蜀香饭店、老彭家浆面条油烟直排,距离诉求人家只有6米,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市城管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对五家饭店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五家饭店中姥家大锅台、天竺纸包鱼、阿姐鱼、老彭家浆面条四家饭店油烟净化器均已安装到位并正常使用,仅有蜀香饭店的油烟净化器因烟道改造临时拆下,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五家饭店的烟道距离投诉人居住楼体最近距离为9.84米,五家饭店油烟净化器排气口距离投诉人居住楼体的最近距离不少于20米,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处理情况:市城管局经过现场调查后,责成蜀香饭店加快整改进度,尽快将油烟净化器安装到位。责成其余四家饭店将排烟管延伸至楼体北侧,并将油烟净化器移至楼体北侧,现均已安装到位并正常使用。对已安装的油烟净化器不具备检测条件的问题,责成五家饭店尽快联系厂家将附件发送并安装到位。同时,要求五家饭店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和保养,建立清洗台账,并采取措施确保油烟净化设备始终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督促蜀香饭店尽快完成油烟净化器的安装并督促其正常使用。待五家饭店油烟净化器统一安装到位并具备检测条件后,市城管局将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并及时公布结果。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所有的餐饮饭店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治理,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建立和完善油烟治理工作台账,定期组织巡查,对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餐饮饭店依法查处,形成长期监管机制。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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