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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3X410000201806120071批)

发布日期:2018-06-19 09:13     字体:

三门峡市湖滨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71号

        6月14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南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举报件交办单》(第13批X410000201806120071号)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群众来信反映:三门峡市区越海华府小区12号楼一楼商铺新开了一家大宋水浒烧烤店,饭店向室外排放难闻的气味,弥漫到小区楼道和住户家中,严重影响我们正常生活,威胁到我们健康安全。

        二、调查情况

        投诉人所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市城管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对大宋水浒烤肉店的排烟管道、集气罩、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经查,该饭店各类油烟设备安装完善且能正常使用。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并调取了所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的气体并未弥漫到小区楼道。

        三、处理情况

        市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6月11日对该饭店两处油烟排放口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河南松筠检测字〔2018〕1258号),该饭店油烟排放值为1.0mg/m³,低于2.0 mg/m³标准值。并要求该饭店采取进一步措施,将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的气体排放值降到最低。

        四、下一步措施

        市城管局将加强对大宋水浒烤肉店油烟排放的监管,督促该饭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所有的餐饮饭店和夜市烧烤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治理,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取缔违规的夜市露天烧烤。建立和完善油烟治理工作台账,定期组织巡查,对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餐饮饭店依法查处,形成长期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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