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8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8批)
2018年6月13日
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80061(*重点交办件)
反映问题: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周边地下水污染严重,怀疑是附近工厂排污,望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对集聚区规划范围内11个行政村饮用水(水井)水样全部进行采集,监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表1标准。关于反映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周边地下水污染严重,怀疑是附近工厂排污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集聚区规划区内11个行政村饮用水(水井)水样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表1标准;产业集聚规划区内11个饮用水取水井均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牵头对辖区污水管网、企业排污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有企业偷排废水现象。
问责情况:无
二、三门峡市义马市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80060(*重点交办件)
反映情况:义马市北部梁沟山山顶建设了一个大型洋灰库,拉来了好多黄颜色的铬渣,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土地,对人的身体和附近村里的环境有很大危害!希望尽快解决梁沟山上的水土污染问题,让我们在这里生活放心。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义马市北部梁沟山山顶建设了一个大型洋灰库,拉来了好多黄颜色的铬渣问题
大型洋灰库为原河南省振兴化工有限公司建设的铬渣有控堆场(以下简称梁沟渣场)。2011年8月,义马市对历史遗留铬渣实施集中无害化安全处置,2012年12月30日通过河南省政府组织的环保验收(豫环函〔2012〕342号)。目前,梁沟渣场一直处于封场状态,再未堆存铬渣。
(二)关于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土地,对人的身体和附近村里的环境有很大危害问题
6月10日,义马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周边居民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六价铬含量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2011年以来,义马市环境监测站、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河南省水利勘查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分别对梁沟渣场进行了多次勘察与采样,确定了渣场的污染范围。梁沟渣场污染范围主要分布在场地内及周边300米范围部分区域,而根据现场勘查,场地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居住区,不会对附近居民和村庄环境造成危害。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义马市正在实施河南省义马市振兴化工厂梁沟渣场污染风险管控与自然衰减工程。2018年2月,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可研报告并获得义马市发改委批复(义发改〔2018〕11号)。根据可研报告和工程设计书,该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1850.9万元,主要建设填埋场、防污染扩散工程、自然衰减工程、石块冲洗还原稳定化、污水处理站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目前工程设计、工程量清单已完成评审,施工和监理服务已完成政府采购申报审批(YMZFCG〔2018〕067)。
问责情况:无
三、三门峡市陕州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70061(*重点交办件)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三门峡崤山金矿有限公司无视党纪国法,擅自将自己企业50吨选厂尾矿、库内数十万吨尾矿渣对外销售,并使用剧毒氰化钠对尾矿浸出黄金。此等作为,已形成数十万吨危险固废的事实,目前仍任意堆放或任其风化扬尘、雨水冲流,隐患不可估量。请严查严惩,确保一方平安。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
由于原陕县崤山金矿50吨选厂尾矿库处于涧里水库溢洪道上方,省、市防汛办多次下文责成其进行搬迁治理。2009年5月5日,原陕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闭库搬迁(县长办公会纪要〔2009〕15号),已完成了尾矿库闭库搬迁工作。2009年12月17日,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因而,不存在非法对外销售和堆存危险废物问题。
近年,尾矿库及周边没有发生过非法选金现象。对尾矿库下游的青龙涧河进行常年常规检测,河流中未检出过氰化物。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库区周边残留的部分裸露矿渣,已经责令西张村镇政府立即进行整治,覆盖黄土、植树种草、恢复生态。
问责情况:无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一、十二批群众举报材料
6月12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4件群众举报材料,其中湖滨区1件,灵宝市3件。目前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24件群众举报材料,其中义马市2件,渑池县1件,陕州区3件,湖滨区6件,经济开发区1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件,灵宝市8件,卢氏县1件。截至6月12日,办结17件。
收到交办材料后,我市已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调查处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组公告
根据安排,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8年6月1日7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71-65603600,专门邮政信箱:郑州市70号专用邮政信箱,邮编:450044。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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