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政办〔2017〕11号 关于印发《湖滨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湖政办〔201
7
〕
11
号
关于印发《湖滨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
、
街道办事处,区政府
有关
部门:
《
湖滨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实施方案
》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
年
3
月
12
日
湖滨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
实 施 方 案
老年体育事业是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民生工程,是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重要环节,是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体现。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12
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体群字〔
2015
〕
155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
2016
〕
125
号)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政办〔
2016
〕
74
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
方案
。
一、
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老年人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和群众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家庭和睦幸福、社会和谐稳定。我区现有人口33
万人,
60
岁以上人口
4.9
万人,占总人口的
14.85%
。面对老龄化日益突出现实状况,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让老年人快乐、健康、幸福地安享晚年,是实现
“
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
”
的重要途径。近年来,
湖滨区以“
建中心、设站点、抓团队、带队伍、树星级、促发展
”为整体思路,以
组织推动、创新驱动、展示拉动、典型带动、宣传鼓动
为
抓手,积极探索发展具有湖滨特色的老年体育创新之路,持续推动全区老年体育工作深入、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
,
受
我区老年人数基数较大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我区老年体育事业发展还不够平衡,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适应广大老年人体育健身需求还有差距,各乡(街道)、
各
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高度,将老年体育工作作为建设
“
五个湖滨
”
的重要举措,与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服务民生等工作紧密结合,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切实解决老年人体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不断推动
全区
老年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
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总体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
历次
全会
以及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国家
“
十三五
”
规划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要求,积极构建具有湖滨特色的老年人公共服务体系,激发调动广大老年朋友本着自愿量力、重在参与的积极性,切实保障老年人健身权益,让老年朋友在快乐中健身、在健身中享受健康幸福生活,不断提高老年人体育工作水平。
(二)总体原则。
注重社会化,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创造条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注重制度化,整合利用各种资源,促进老年人体育健身与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家政、保险、旅游等相关领域交互融通;注重科学化,创新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方式,提高能力和质量,使基础更加坚实、产品更加丰富、供给更加充足,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注重生活化,重点推进基层老年人体育工作,切实解决
老
年人体育健身的实际问题,引导老年人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工作目标。
将增强老年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作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工作理论体系和政策体系。到2020
年,老年人体育活动普遍开展,全区
有条件
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比例达到75%
以上,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健全、队伍建设加强、场地设施完善、基本形成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相统一的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三、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和骨干队伍
各乡(街道)、村(社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是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提供服务的社会团体,是区委、
区
政府联系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实现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职能的得力助手。
要
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健身团队管理工作,
逐步
完善我区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
进一步
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老年人体育协会的兼职行为,配齐、配强老年人体育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聘用政治思想好、热爱老年体育、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从事老年体育日常工作。要坚持
“
重在基层,面向全体
”
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基层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全区
所有
乡(街道)要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95%
以上的村(社区)要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
区、乡两
级老年人体育协会要做到
“
四有四落实
”
(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活动,办公地点落实、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落实、指导辅导督导制度落实)。以老年体育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全区老年体育活动的开展。争取到2020
年,全区有
95%
以上的村(社区)达到老年体育示范村(社区)标准,有
85%
以上的乡(街道)达到老年体育示范乡(街道)标准。重视老年人体育骨干队伍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培训老年人体育项目指导员、裁判员、教练员和管理员。力争经过
5
年培训,使我区的老年人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
1000
人以上,使
95%
以上的村(社区)有
2
名以上老年人社会体育指导员。老年人体育健身志愿者总人数达到
100
人以上。
四、
加强场地设施建设和使用
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
号)文件精神,各乡(街道)根据
辖区
经济发展状况、老年人数量、分布情况、地域特点以及老年人的健身习惯等因素,将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因地制宜与其他服务老年人的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安排。要积极争取
上级
体育主管部门
和
老年
人体育协会
的支持和倾斜,利用现有城区公园、广场、绿地、空闲地带等
资源,
建设适合老年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向新型社区倾斜,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美丽乡村倾斜,结合扶贫攻坚向整体搬迁的扶贫村倾斜,结合生态环境建设向生态条件好的地区倾斜。
积极推动
机关、院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体育设施为老年健身活动提供服务;加强
对
现有老年人体育活动场所
的
管理和维护,努力增加新的老年人健身活动场所,为贫因乡村配备老年健身场地和配置健身器材。
五、
积极推动老年人健身活动常态化
支持、指导老年人体育组织利用全民健身日、节假日、纪念日、庆典日,按照
“
经常自愿、重在参与、就地就近、科学文明、小型多样、文体结合、有益健康
”
的原则,因时、因人、因地制宜,动员、组织老年人举办社区运动会、家庭运动会、楼群运动会等活动,开展体育健身展示交流,突出参与性、健身性、娱乐性、趣味性和多样性,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打造具有湖滨特色的老年人健身活动品牌,推动老年人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按照
“
传统项目抓普及,创新项目抓推广,文体项目抓提升
”
的思路,积极参与
国家、省、
市
级各项
展演活动,
全
区每
3
年举办
1
届老年人健身大会、
各
乡(街道)每
2
年举办
1
届老年人健身节目展演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举办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健身节目交流活动。积极发起参与各县
(
市
、
区
)
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交流活动。举办老年人体育活动要坚持
“
安全第一
”
和
“
重在参与、重在健康、重在交流、重在快乐
”
的原则,有条件的要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做好人身安全防范工作。建立老年人体育健身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
六、加强老年人体育文化建设
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方法的研究和体育健身活动的指导,利用培训、讲座
、
健身咨询等方式,不断普及老年人健身知识,
传授老年人科学健身技能。要不断挖掘和整理具有
湖滨
区特色的文化资源,创新和普及适合老年人健身需要的文化健身项目。根据老年人健身需求的特点,创编具有文化内涵、体现科学健身理念、符合老年人审美特点的广场舞作品。开展原创作品征集评选,鼓励、支持形式多样的老年人体育题材文艺创作,特别是健身娱乐类作品,既要满足不同老年人年龄、性别、爱好和健身的多样化需求,又要精心打造,提练加工,提高原创作品展演水平,培育出一批特色
突出、
文化内涵
丰富
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文体节目。要积极组织编写老年人体有健身读本。鼓励开展以老年健身为题材的书法、绘画、摄影等文学艺术作品展活动,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组织和引导老年人走出家门、参与健身、享受生活。
七、强化老年人体育工作各项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街道)
、各有关部门
要把老年人体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协调解决老年人体育工作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
问
题。要按照老年人体育工作发展的目标要求,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措施,积极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创造条件,不断推动老年人体育工作与有关工作融合、互动。要加强领导
,积极探索
老年人工作创新转型发展新方向
,不断
提高基层老年人体育协会
“
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律规范
”
的能力,使其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二)
保障
经费投入。
老年人
体育
工作经费要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赞助为辅的
原则
,实现经费来源多渠道、多元化。
根据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
》(三湖办〔
2014
〕
9
号)
的规定,
对
老年体育经费
按照
区财政每年不少于8
万元,乡(街道)每年不少于
1
—
3
万元,各村(社区)按照
3000
人以下不少于
5000
元、
3000
人以上不少于
10000
元的标准逐年递增财政投入,民政局从福彩公益金中提取
2
万元列入老年体育事业专项经费。同时
,鼓励、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向老年人体育组织赞助和捐赠活动经费。体育部门、老年人体育协会要从大局出发,讲原则、严要求,对各级政府列入老年体育的工作经费、活动经费、建设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落实到位,不得挪用拖欠。
(三)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老年体育组织要重视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宣传,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宣传员,制定计划,明确责任,积极为各级媒体提供宣传稿件。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优势,开辟老年人体育健身专题、专栏,加大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关心、支持老年人体育事业的良好氛围。
要树立健康老人典型和支持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老年人健身的科学知识和工作成效
,
传播
“
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我长寿
”
等理念,增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意识,激发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的热情。同时,大力开发老年人体育健身消费市场,提倡、引导老年人健康投资和消费,支持体育用品企业研发老年人体育健身器材,运动功能饮料等,满足老年人健身需求。
(四)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
“
党政主导、部门负责、协会组织、社会支持、重在基层、面向全体
”
的老年人体育工作格局,实现老年人体育工作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
、
有经费。区教育科技体育局要与
区委
老干部局
以及
发改、民政、财政、
农牧
、文化旅游、工会、妇联、残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多部门密切合作、齐抓共管的老年人体育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