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政办〔2017〕1号 关于加快推进基层调查单位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三湖政办〔201
7
〕
1
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基层调查单位统计业务
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各乡
人民政府、
街道
办事处,
区
政府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
(
豫政办〔2015
〕
60
号)
、
《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
>
的通知》
(
豫统文〔2015
〕
60
号
)、
《河南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通知的通知》(豫统文〔2016
〕
54
号)
文件精神,进一步
完善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体系
,
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
量
,
确保
数出有据,真实可信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
从
2
月底
至
5
月底,通过
3
个月努力,使全区
90%
以上
“
四上
”
企业
和50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单位明了统计法律法规和政府统计部门对统计基础工作的具体要求,并促使其建立起各项统计工作制度,
达到
“
五有
”、“
三统一
”
规范化工作标准
(“
五有
”
即有办公室、有组织、有人员、有电脑和网络、有制度
和
档案;
“
三统一
”
即统一配门牌、统一配制度、统一配档案盒
);健全、
完善2016
年以来
各单位
上报报表的各项统计原始记录,
确保数出有据、报表数据与原始记录衔接一致。
长远目标:
在全
区
所有“四上”企业
和5000万元以上
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其它各类统计调查单位中全面推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并建立起长效机制,使统计报表、计算依据、原始记录保存齐全并且衔接一致,经得起检查,促使全
区
统计工作质量和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为
区委、区政府
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职责分工
区
统计局
:
负责向“
四上
”
企业下发统一门牌、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制度、统计岗位职责、企业报表封皮、档案盒;对各乡(街道)、企业
进行
基层调查单位统计业务规范化(以下简称“规范化”)
培训,帮助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负责对
“
四上
”
企业规范化工作进行验收;向
区
政府
报告验收结果,并
提交
建议
授予
“
统计基础示范单位
”、“
统计基础合格单位
”称号
企业
名单和奖励
企业统计人员名单
。
区
发改委:
负责
项目主体单位、房地产企业的统计基础
及数据质量
工作
。
区
教科体局:
负责
规模以上高新技术工业企业的
统计基础
及数据质量
工作
。
区
工信委:
负责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基础
及数据质量
工作
。
区商务局:
负责
限额以上
服务业企业
统计基础
及数据质量
工作。
工业园区
办公室
:
负责
协调
、
指导园
区内规模以上企业的统计基础
及数据质量
工作
,
确保企业具备联网直报条件,达到
“
五有
、
三统一
”
规范化工作标准。
各乡(街道):
积极履行基层统计部门的职责,协调、指导辖区内
“
四上
”
企业做好统计基础工作,确保企业具备联网直报条件,达到
“
五有
、
三统一
”
规范化工作标准。
三、
保障
措施
(一)建立机制。
从
2017
年
4
月初开始,
区统计局
建
立
工作
情况通报制度
,定期
向区政府主要领导
汇报
各
责任单位企业
统计业务
规范化
工作推进
情况,区政府督查室
每月两次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
。
同时,
将基层调查单位规范化工作
推
进情况
纳入各乡(街道)年度责任目标体系进行考核
,
与年度考核、年底评先挂钩
。
(二)
协调推进。
各
级各
部门要充分认识
规范化
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
充分调动行业主管部门、各乡(街道)以及基层调查单位的积极性
,
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
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
(三)严格奖惩。
各乡(街道)
辖区内
规范化
工作
开展情况
,
将作为
其
主要
经济
指标数据
认定
的重要依据。对于规范化
工作
推进不力的部门,视同为统计基础工作不达标、数据质量不高,区统计局相关专业数据在认定时将从严掌握。对统计基础好、规范
化建设推进
效果明显
的企业,在项目资金申报
和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等
方面予以
优先考虑
。
2017年
2
月
28
日
三
门
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
7
年
2
月
28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