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政办〔2017〕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三湖政办〔201
7
〕
6
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意见》
(
国卫医发〔2015
〕
68
号
)
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三政办
〔201
7
〕
4
号
)
,构建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区血液供需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无偿献血是社会发展、民族进步、人类文明的标志,是社会公民之间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具体体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以街头自愿无偿献血为基础、单位团体无偿献血为保障的献血模式,在做好街头自愿无偿献血工作的同时,强化单位团体无偿献血工作,把动员无偿献血工作由街头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农村延伸,把动员无偿献血工作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职工等各项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一支能够迅速动员、相对稳定的献血者队伍,提升无偿献血抗风险能力,促进全区无偿献血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
配合
创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
市
、满足临床用血、保障血液安全为目标,将无偿献血工作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职工等各项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提升我区文明程度。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每年至少组织无偿献血一次,力争单位团体献血人数占献血总人数的40
%
以上,有效防范因季节、天气等变化带来的街头自愿无偿献血的不确定性,保障我区临床用血需求。
三、无偿献血计划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
每月5
日我区各有关部门要按时间
安排
分批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实施无偿献血。如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组织无偿献血,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各
乡
(
街道
)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各单位无偿献血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履行无偿献血的规划、组织、宣传等职责,
要
明确专人负责
,
及时协调解决无偿献血工作中的具体问
题
。要
保障无偿献血工作经费,确保无偿献血计划按时组织落实。
(
二
)
广泛宣传动员。
无偿献血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按照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创建要求,各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普及献血常识,不断提高公民无偿献血自觉性。城区70
%以上的公共场所,如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应设置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要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性宣传,及时报道无偿献血先进事迹,播放无偿献血公益广告。要不断提高无偿献血知晓率;增强全民无偿献血的意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无偿献血、接受无偿献血、参与无偿献血,鼓励更多适龄公民加入到无偿献血公益事业中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三)加强督导落实。
各乡
(
街道
)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乡
(
街道
)
要做好属地无偿献血的宣传、组织、发动等工作,确保每年组织无偿献血不少于一次。区政府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区文明办要把无偿献血作为文明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列入文明单位考核体系。区卫计委将定期对各乡
(
街道
)
、各有关部门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不能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2017
年
3
月
24
日
附
件
:
湖滨区各单位无偿献血时间表
献血时间
|
献血单位
|
血站联络人
|
卫计委联络人
|
4
月
5
日
|
区委办
、
区纪委
、
巡查办
、
组织部
、
宣传部
、
区直工委
、
老干部局
、
统战部
、
政法委
、
编办
、
农办
、
党史办
、
党校
、
总工会
、
团委
、
妇联
、
科协
、
残联
、
武装部
|
游康主任
13103980120
|
张玲
2599921
13781020702
|
5
月
5
日
|
人大
、
政协
、
法院
、
检察院
、
政府办
|
|
|
6
月
5
日
|
发改委
、
教科体局
、
民政局
、
工信委
、
监察局
、
司法局
|
|
|
7
月
5
日
|
财政局
、
人社局
、
国土资源局
、
文化旅游局
、
水利局
、
农业畜牧局
、
林业局
、
商务局
、
建设局
|
|
|
8
月
4
日
|
卫计委
、
审计局
、
食药监局
、
安监局
、
统计局
、
机关事务管理局
、
交通运输局
、
房屋征收办
|
|
|
9
月
5
日
|
教师进修学校
、
扶贫办
、
桥头市场管委会
、
农业高科技示范园
、
黄河河务局
、
蔬菜办
|
|
|
10
月
11
日
|
工业园区
、
供销社
、
房管局
、
招商局
、
信访局
、
迎宾馆
、
商业公司
、
二运公司
、
环卫局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为民服务中心
、
特色商业区管理办公室
、
招商总队
|
|
|
11
月
6
日
|
崤山公安分局
、
湖滨公安分局
、
东城公安分局
、
国税局
、
地税局
、
农商行
、
供电分局
、
工商分局
、
城区烟草分局
、
质检分局
、
环保分局
、
公安消防大队
|
|
|
12
月
5
日
|
交口乡
、
高庙乡
、
磁钟乡
、
崖底街道
、
会兴街道
、
湖滨街道
、
车站街道
、
前进街道
、
涧河街道
、
大安街道
|
|
|
三
门
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
7
年
3
月
24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