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政〔2015〕11号 关于印发《湖滨区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湖滨区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滨区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滨区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2015〕28号)精神,结合我区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各类安全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做到彻查彻改、除患务尽。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坚决杜绝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大排查大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场所。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冶金、食品药品安全、桥梁等行业领域,重点关注防火、防汛、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防坍塌、防坠落等措施的落实;突出对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三、大排查大整治内容
(一)各部门、各单位对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三发〔2015〕6号)和
(二)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三发〔2015〕6号文件精神,推进依法治安等重点工作落实,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等(“五级”即省、市、县、乡、村;“五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覆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三管三必须”全覆盖)。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即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企业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1.消防:“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三合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多合一”指在上述基础上又有增加的建筑)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重点整治建设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材料作保温层,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电器设备安装及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存储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施损坏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彻底消除隐患。
2.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宾馆、商场、车站、建筑工棚、旅游景点、网吧、酒吧、宗教活动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是否修改完善并定期开展演练;大型集会活动是否严格审批报备,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
3.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特别是工业园区工程及乡村工程、都市村庄工程、农民自建房、私改门面房等问题的整治。
4.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和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加油站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6.道路交通:加强高温汛期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对公路和铁路沿线存在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危险的重点地段和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阻止车辆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大规模、长时间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制度、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
7.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8.烟花爆竹: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情况,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环节全程监管情况。
9.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粉尘防爆:全区铝镁制品机加工等工贸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四、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
(二)自查自纠阶段(
(三)重点督促检查阶段(
(四)验收巩固总结阶段(
在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要坚持边自查、边督查、边整改,切实做到“六结合”:政府督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常规检查与技术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执纪执法相结合,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具体,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消除无漏洞。
五、责任分工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必须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大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送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内部认真进行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各乡(街道)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组织专项督查组,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过程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同时,要将督查、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乡(街道),并上报区政府。
区政府各部门要依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内容要求,重点抓好本部门的内部安全、直接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同时组织开展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1.区教科体局负责组织全区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大排查大整治,加强校车、校舍、校园食堂和暑期等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全区科技系统的大排查大整治。
2.区工信委负责组织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
3.各公安分局(崤山、湖滨、东城)牵头,负责组织全区消防、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安全监管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等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负责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各地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4.区民政局负责全区养老机构和福利院、敬老院等各类福利机构的大排查大整治。
5.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全区所属职工康复医院、各类技工培训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大排查大整治。
6.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对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严肃查处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
7.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建筑工地食堂的大排查大整治。
8.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公安分局、区农业畜牧局等部门参与,负责组织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车站、码头和交通运输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
9.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区防汛工作。
10.区农业畜牧局负责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水产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严防农兽药残留超标;组织开展全区渔业生产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指导监督农村沼气使用安全。
11.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对所有林区的大排查大整治。
12.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商业批发、零售和餐饮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大排查大整治,做好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等会展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13.湖滨工商分局负责各类区场的大排查大整治。
14.区文化旅游局负责组织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文物古建、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及旅游景点、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等公众聚集文化场所的大排查大整治。
15.区卫计委负责组织全区医院、诊所的大排查大整治;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经常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区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会商评估,找出易发、多发问题,采取措施做好事前防控。
16.湖滨质监分局负责组织全区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大排查大整治。
17.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对所监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18.区安监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局、湖滨工商分局等部门参与,负责组织全区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
19.区供销社负责组织全区供销系统及所属企业的大排查大整治。
20.区工信委牵头,各公安分局等部门参与,负责组织全区民爆器材生产、销售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
21.湖滨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全区消防安全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
22.区河务局负责组织三门峡市湖滨区黄河库区的大排查大整治。
23.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大排查大整治。
24.湖滨供电分局负责组织全区电力系统的大排查大整治。
以上牵头负责单位按要求组织督查组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督导检查。
区财政局、湖滨环保分局、城区烟草分局等部门,要依据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在抓好本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区新闻中心要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曝光,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各乡(街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统一领导辖区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辖区内所有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乡(街道)、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单位做到全覆盖,并对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督查,要组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由部门“一把手”带队,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督查。要进一步强化乡(街道)、村(社区)监管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乡(街道)、村(社区),方案制定到乡(街道)、村(社区),责任落实到乡(街道)、村(社区),监督检查到乡(街道)、村(社区),真正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
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要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区安委会6个安全生产督导组负责对所分包乡(街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综合督导。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问责。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是区委、区政府针对近期国内重特大事故频发多发而采取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乡(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本单位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乡(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四)创新方法,务求实效。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继续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尤其是对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典型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要提高一级督查督办。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乡(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制。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督导检查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六)标本兼治,完善机制。各乡(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要把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七)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
各乡(街道)、区政府各部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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