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政文〔2014〕44号 关于印发湖滨区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湖滨区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滨区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滨区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省、市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统筹兼顾、防汛抗旱两手抓的方针;早谋划、早部署、早动手,多策并举,强化措施,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水库不垮坝,尾矿库、淤地坝不出事,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主要城镇、工矿保安全,铁路、公路干线正常运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及时、有序、有效地应对超标准洪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工作
1.水库及重点塘坝防汛
东方红水库和王官水库都已除险加固并通过竣工验收,但还未经过高水位的检验。磁钟乡、会兴街道及库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库防洪预案中的汛期调度计划进行操作,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确保度汛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时,要全力抢护,确保坝体安全;确保水库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并及时向区政府提供雨情、水情、工情信息,为政府科学调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磁钟乡、会兴街道、区水利局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水库防汛预案中所明确的职责,认真落实抢险队伍及抢险物资,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力量抢险。
赵家后水库正在进行除险加固,施工单位要按照制定汛期施工方案,落实抢险措施。磁钟乡要把防汛责任落到实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执行。同时,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争取在汛期后期多蓄水,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
对九龙眼淤地坝、南叉淤地坝、沿黄公路及三门峡到大坝铁路线路基形成的骨干淤地坝,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由磁钟乡、高庙乡、会兴街道落实防汛责任。
汛前,所有责任单位要对所辖水库、淤地坝进行一次全面认真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汛期,每座水库和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淤地坝都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有防汛应急预案,有通信、预报、预警措施。
2.黄河防汛
由黄河防汛办公室负责。区黄河河务局要按照黄委会下达的调度计划,认真制定沿岸区域防汛方案,设计标准内洪水确保堤防安全。制定高程
3.城区防汛
由城区防汛办公室负责。区建设局要加强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衔接,监督检查城区防洪设施安全运行、行洪障碍清除和城区排涝工作,组织指导城区各街道防洪抢险。各街道要分别编制各自辖区防汛方案,储备防汛物资,组建抢险队伍,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汛期发生内涝时,要及时组织抢排。
各街道要督促、指导辖区各单位和企业进行自查,重点做好物资仓库和居民住宅区排水管道、渠道的清淤清障工作,保证汛期排水畅通。要对辖区内险房危房逐户登记造册,并制订修缮计划或搬迁安置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4.河道防汛
我区河道防汛的重点是青龙涧河。目前,杨家沟到南梁段河道正在治理,水利局要责成施工单位汛期内要保证河道畅通。涧河两岸工业园区企业要认真制定防洪预案,备足防汛物料。交口乡要按照《防洪法》第22条的规定,对在河道内的阻水障碍和未经审查批准的建筑物,明确责任范围,限期清除,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认真制定防洪预案,备足防汛物料,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河道安全度汛。
5.尾矿库防汛
尾矿库的防汛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中原黄金冶炼厂尾矿库是我区唯一的一座尾矿库,安全监管部门与崖底街道都要加强与中原黄金冶炼厂的衔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预案,落实专人24小时盯守,配备必要的通信、预警设施,保证出现险情时,下游群众及时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山洪灾害防御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是我区防汛工作的重点。我区山区丘陵面积大,汛期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威胁塬边、沟坡和河道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各乡和有关街道要高度重视,进一步修订完善山洪灾害预防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和“防、抢、撤”的范围、地点、方式,切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要合理配备预警设备管理人员,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有关规定,落实管护人员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要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7.交通防汛
乡村道路和沿黄公路防汛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区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力量对辖区道路桥涵、路基及沿路山坡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保证防洪标准内道路正常通行;对道路排洪渠进行清淤,避免对沿路农田、民房、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针对超标洪水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抢修措施,确保运输畅通。按有关防汛要求,负责组织协调洪水时抢险救灾物资、撤离人员的运送工作。
8.工矿企业防汛
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由区工信局、工业园区办负责。区工信局、工业园区办和园区企业都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健全防汛制度与体系,制定完善的防汛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对各企业防汛安全设施和措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企业安全度汛。
9.教育防汛
教育行业防汛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区教体局要制定完善防汛方案,并负责做好学校危房改造工作,落实汛期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在校学生的防汛意识教育宣传,暴雨洪水发生时及时组织学生转移。
10.抗旱工作
坚持“全面规划、城乡统筹,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坚持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扎实做好抗旱工作。一方面,要加强抗旱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广先进节水技术,积极推行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坚持满足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相结合,统一管理,科学调度,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协调好生产、生态用水,努力提高抗旱水源利用效率。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防汛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分工责任制、有关部门防汛抗旱责任制、行业责任制和防汛抗旱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区政府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进行了调整(名单附后),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湖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
(二)认真搞好防汛检查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乡、各街道及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整改,并将检查处理情况和应急措施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三)全力做好水库、河道安全度汛工作
水库、河道安全度汛是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紧抓好。要在汛前认真检查水库、河道安全状况,严格落实度汛方案、抢险队伍、抢险物料;汛期要加强值班,按照水库、河道防洪预案要求,突出做好降雨期间大坝、河堤巡查监测工作,密切监测水库、河道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处理。跨汛期施工河道治理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要坚持防汛优先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措施,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安全和防汛安全。
(四)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山洪灾害突发性强,防御难度大,毁坏程度高。各乡、有关街道要把防御山洪灾害作为落实防汛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将任务层层落实到村、组、户。要发挥好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平台作用,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危险点的检查监测,切实做好预警预报工作,一旦发生灾害,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高庙乡王家泉自然村在汛期要定人、定点、定时进行滑坡危险监测,每10天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监测记录,并制定抢险预案,落实抢护措施。
险房、险窑和地坑院也是我区防汛工作的重点。各乡、有关街道要对各自辖区内群众的险房、险窑和地坑院进行登记造册,并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实行乡(街道)干部包村、包危险区,村(社区)干部包户,遇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全力做好抢险队伍组建和物资储备工作
工程是基础,人防是关健。各乡、各街道要认真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工具”,保证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负责东方红水库、王官水库、赵后水库、青龙涧河的抢险队分别由磁钟乡、会兴街道和交口乡组织。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的主力军,区人武部要与其积极协调,搞好军民联防工作,共同完成抢险任务。同时,区级防汛抢险队伍人员仍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每单位2人。
要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认真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按要求足额、定点储备防汛物资,并尽快制定防汛物资储备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区供销社等部门要备足防汛物资,实行动态管理,对存放的数量、地点登记造册,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保证抗洪抢险时先使用后结账。同时,采取“物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发动群众储备一定数量的工具、木桩、编织袋等,以备调用。
(六)加大防汛抗旱宣传力度
要加大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快速反应、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为主,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防汛抗旱基本知识,增强水患灾害意识。报刊杂志要切实履行防汛抗旱职责,主动作为,利用开辟专栏、专题等形式,积极组织报道有关防汛形势、方针政策、基础知识及汛情通报等,全方位、多角度增强防汛抗旱宣传力度,形成防汛抗旱良好舆论氛围。
(七)认真做好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
各级防汛抗旱领导机构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防汛与民政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统一标准,严防乱报、错报或弄虚作假。要加强统计、评估队伍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评估、分析减灾效益,快速准确上报洪涝灾情。各乡、各街道向区级各部门上报灾情时,要保证数据一致,不得“数出多门”。
(八)加强防汛通讯、汛情测报和值班工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对通讯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通讯畅通。各乡、各街道要安排专人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遥测雨量设备、自动雨量器、无线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等进行全面检修,及时做好雨情、水情、灾情的测报工作,确保雨情、汛情及时上传下达。各级防汛抗旱领导机构要配足配齐力量,做到汛期值班人员和车辆昼夜在岗、随叫随到,确保不贻误抗灾抢险战机。
三、督查监督
(一)督查组织
区领导按照防汛抗旱责任分工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对有关乡(街道)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认真履行自身防汛抗旱职责的同时,按分工对有关乡(街道)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乡(街道)的防汛抗旱准备工作、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二)督查内容
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分管范围内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履行防汛抗旱职责的情况;国家防洪法规、政策和上级防汛指令贯彻执行情况;防汛抗旱宣传发动情况、队伍组织和实战训练情况;工程防护、物料筹集、预案制定等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防洪工程、灾后重建、水毁工程建设情况;工程抢险、河道清障、迁安救护等重大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责任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分工对各乡(街道)防汛抗旱工作行使监督、检查的职权,有权对防汛抗旱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责令不符合防汛抗旱工作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纠正违反防汛抗旱法规的行为,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务必尽快解决。防汛抗旱督查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区教体局、交通运输局、黄河河务局、蔬菜办、工业园区办负责交口乡。
区财政局、林业局、卫生局负责高庙乡、大安街道。
区安监局、畜牧局、供销社负责磁钟乡。
区民政局、国土资源局负责崖底街道。
区水利局、农业农机局、扶贫办负责会兴街道。
区新闻中心、文化旅游局负责湖滨街道。
区建设局、湖滨供电分局负责车站街道。
区发改委、商务局负责前进街道。
区工信局、团区委负责涧河街道。
附件
湖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亢哲楠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指挥长:边敬坤 区人武部部长
杨玉秋 区政府副区长
毛海港 区政府副区长
贠绍成 区水利局局长
董
琳 区建设局局长
彭宝玲 区黄河河务局局长
秘 书 长:贠绍成 区水利局局长(兼)
成
员:刘建刚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郭慧霞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范钦胜 区新闻中心主任
赵
川 区发改委主任
崔雪峰 区教体局局长
刘红杰 区民政局局长
王伟峰 区工信局局长
徐灿军 区财政局局长
王
平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红梅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明玉 区农业农机局局长
李向东 区林业局局长
宁根峡 区商务局局长
王树峡 区卫生局局长
贾建忠 区安监局局长
郭文杰 区畜牧局局长
张
琼 团区委副书记
张社军 区供销社主任
程迎国 区蔬菜办主任
张丽丽 区扶贫办主任
张少林 工业园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王
晓 崤山派出所所长
张恩义 湖滨派出所所长
袁奇峰 东城派出所所长
程跃森 湖滨供电分局局长
张永星 交口乡乡长
卫
兵 高庙乡乡长
张洪波 磁钟乡乡长
李
伟 崖底街道办事处主任
卫清波 会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
杰 湖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杜
刚 车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现朝 前进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万锁 涧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志超 大安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勇博 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杨
帅 区建设局副局长
卢桂兰 区黄河河务局副局长
副指挥长杨玉秋具体负责农村和黄河防汛工作,副指挥长毛海港具体负责城区防汛工作,指挥部秘书长负责协调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下设三个办公室,农村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联系电话:2902193),贠绍成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城市防汛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联系电话:2958578),董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黄河防汛办公室设在区黄河河务局(联系电话:2286978),彭宝玲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