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政〔2014〕3号 关于湖滨区2014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意见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湖滨区2014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
意 见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全区林业生态建设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步伐,深入落实林业生态建设提升规划,有效改善城乡居民生态环境,现就2014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为统领,以争取林业项目资金为抓手,“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加快三个转变”。一个目标,就是贯彻落实《三门峡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总体规划》、《湖滨区林业生态建设提升规划(2013—2017年)》;两个重点,就是完成国家、省级项目造林和打造特色产业基地;三个转变,就是由单一造林绿化向景观提升转变,由荒山造林向身边增绿转变,由常规生态林向特色经济林转变,扎实推进全区林业生态建设步伐,不断开创林业生态建设新局面,为建设美丽湖滨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造林任务3万亩(其中国家级和省级造林项目1.65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1.35万亩),特色经济林1.1万亩,林业育苗0.07万亩;完成四旁植树10.3万株、义务植树51.3万株。
(二)建设市级精品工程示范点2处、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2个、精品工程示范路段1处,创建绿化模范乡1个、绿化模范村2个。
(三)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在幼林地内砍柴放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率、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达到90%以上,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森林火灾受害率分别低于3.7‰、1‰。
(四)推进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林果加工、花卉苗木等产业集群建设,全区林业总产值达到12.33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严格按照《三门峡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市里下达的创绿任务和实际情况,认真编制我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交口乡要高标准建成市级绿化模范乡,会兴和交口各建成1个市级绿化模范村。动员社会各界履行植树义务,确保义务植树尽责率、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90%以上。各乡(涉农街道)要建立自己的义务植树基地1处以上,建立党政领导绿化示范点3个,每个义务植树基地和绿化示范点要高标准设计、高标准施工,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全面完成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建设。全区国家级和省级造林工程主要包含退耕还林配套荒山荒地造林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央财政补贴农户造林项目、退耕还林工程后续产业经济林和低效林改造项目、省级造林项目、省级中幼林抚育项目等,各乡(涉农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增绿与增收并重、造林与造景并举、绿化与美化并行”的原则科学规划,在造林面积、造林质量上严格按照要求,不折不扣的完成任务,确保任务全面完成并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三)加快推进通道绿化,着力打造生态景观廊道。紧紧围绕全市“三纵四横”大交通格局,重点打造林业生态景观廊道。一是重点抓好连霍高速沿线绿化,全面打造单侧
(四)重点打造林业精品工程。结合任务安排,建设不同类型的精品工程。经济林发展方面,高庙乡建设花椒精品点1处(面积不少于1000亩),磁钟乡、交口乡各建设核桃精品点1处(面积不低于500亩)。荒山造林方面,交口乡、高庙乡、磁钟乡、会兴街道结合各自任务建设荒山造林精品点1个(面积不低于300亩);会兴街道和交口乡各建成中幼林抚育精品点1个(面积不低于500亩)。在打造精品工程的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造林,技术上要做到“挖大坑、栽大苗、浇大水、保成活”,效果上要做到放盘大小统一,涂白高度一致,栽植横竖成行、整齐规范,真正做到“绿化即美化,造林即造景”。
(五)突出发展特色经济林。继续围绕实施“农业特色区”战略这一目标,继续做大做强全区核桃、花椒产业,使之成为全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全区新发展经济林1.1万亩,其中核桃0.6万亩、花椒0.4万亩、水果类0.1万亩。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鼓励连片发展特色经济林,实现规模效益,下大力气推进核桃标准、优质、丰产栽培,提高核桃生产管理水平。高庙乡结合花椒发展优势,继续推进花椒基地建设,推广花椒机械采摘、人工烘干技术,降低花椒采摘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区有关部门和各乡(涉农街道)积极开展经济林栽植技术培训,全区2014年培训达到1000人次以上。
(六)继续抓好种苗花卉生产。以富村、北梁种苗花卉基地为主,继续扩大规模,全区新发展面积700亩。一是重点提升北梁苗木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管护。二是在技术上见优势,在管理上下功夫,把我区种苗花卉基地做大做强。三是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在重点培养大户的基础上引导群众参与,促进种苗花卉产业形成规模。四是利用流转土地规模化发展种苗花卉。
(七)不断加强资源保护。严格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牢固树立林业生态红线观念,坚持林业生态底线思维,确保征占用林地审核率、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全面做好“三防一保”(防火防病防疫保险)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扎实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情监测和森林保险工作,促进森林资源发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加强对白天鹅、红腹鸡等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滥砍滥伐森林资源、非法使用火源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从重处理,要以严格的执法,保护生态建设成果。
(八)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巩固扩大林权发证成果,做好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仲裁工作,逐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促进林农更好地发展林业产业。鼓励农民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提升专业化经营程度,新发展专业合作社2家。要促进林下经济发展,延长林业产业链条,林下经济实现产值500万元。
(九)抓好信息宣传报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林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报道林业生态建设的新成果,深入宣传林业生态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宣传林业生态建设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意义和作用,不断增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影响力,积极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生态建设纳入区政府目标进行考核,各乡长(街道办主任)为林业生态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认真执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乡(涉农街道)将主要工作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人人肩头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强化督导,定期通报。区委、区政府成立督查组,由区领导带队,分阶段、分区域、不定期深入各乡(涉农街道),对重点地段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度,表扬先进,鞭策落后,确保我区的造林工作顺利进行。
(三)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树种、密度、苗木规格组织施工,提前做好造林施工队、苗木等准备工作,立足抗旱保苗,广泛推广抗旱造林技术,采用良种壮苗造林,坚持使用本地优质苗木,凡用于我区造林的苗木都必须持有“一签两证”,努力提高造林成活率。林业部门切实搞好规划设计,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各乡(涉农街道)要建立生态建设台账,准确记载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每日进度、苗木质量、完成情况等,为掌握造林进度、质量提供依据。
(四)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区政府研究出台具体奖惩措施,将目标完成情况与单位年度考核、个人评先评优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奖惩得体、赏罚分明,确保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全面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