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0910-1019-2014-00000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4-01-03
标 题
三湖政办〔2013〕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监管严禁毁麦占地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4-01-03 09:19
三湖政办〔2013〕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监管严禁毁麦占地的紧急通知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监管严禁毁麦占地的
紧急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当前距离麦收已不足两个月,同时也进入了项目建设的用地高峰期,为防止出现毁麦占地、侵害农民利益事件发生。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就进一步加强土地监管严禁毁麦占地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
保障粮食安全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维护农民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更是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毁麦占地行为。要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活动,对有毁麦占地倾向的,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二、完善机制,加强保护
各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从现在开始到麦收之前,任何地方、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损毁麦田。对种有小麦的已批土地,即使用地手续齐全、补偿安置到位,也要待小麦收割后才能实施占地。切实加强区、乡、村三级巡查管理,畅通举报渠道,一旦发生毁麦占地案件,有关部门要联合执法,第一时间采取得力措施,严厉查处,并严肃追究违法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广泛宣传,主动服务
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政策,强化干部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主动协助用地单位及时完善用地手续,确保用地依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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