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政文〔2012〕77号 关于成立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 任:
薛蒲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
田建光(区委常委、副区长)
杭海龙(区政府副区长)
王东春(区政府副区长)
杨玉秋(区政府副区长)
贺转峡(区政府副区长)
毛海港(区政府副区长)
委 员:
陈学闯(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建刚(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杨青军(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建忠(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亢 晓(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聂武堂(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志英(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
王清哲(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维稳办主任、信访局局长)
赵 川(区发改委主任)
崔雪峰(区教体局局长)
孙自立(区科技局局长)
唐书林(区工信局局长)
徐灿军(区财政局局长)
薛院强(区农业农机局局长)
李向东(区林业局局长)
赵宏章(区商务局局长)
王树峡(区卫生局局长)
郭文杰(区畜牧局局长)
卫清波(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李振宇(区供销社主任)
程迎国(区蔬菜办主任)
张俊萍(崤山派出所副所长、治安管理大队队长)
张双喜(湖滨派出所副所长)
董学贤(东城派出所副所长)
严东风(湖滨工商分局局长)
赵宏斌(湖滨粮食分局局长)
石洪波(湖滨质监分局局长)
白书民(湖滨环保分局局长)
郭占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