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0910-1018-2012-00000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2-08-21
标 题
三湖政〔2012〕7号 关于表彰2011年度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2-08-21 09:43
三湖政〔2012〕7号 关于表彰2011年度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
2011
年度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
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2011
年,全区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为民工程”,紧紧围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残疾人工作任务,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对
2011
年度残疾人工作成绩突出的区民政局等
9
个先进单位、高庙乡小安村等
5
个先进村、前进街道和平社区等
5
个先进社区、李艳芬等
16
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不断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建设和谐新湖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2011
年度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附 件
2011
年度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
名 单
一、先进单位(
9
个)
区民政局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
区卫生局 交口乡政府 磁钟乡政府
崖底街道办事处 会兴街道办事处 涧河街道办事处
二、先进村(
5
个)
小安村 崖底村 会兴村
杨窑村 交口村
三、先进社区(
5
个)
和平社区 茅津社区 六西社区
车站社区 坝头社区
四、先进个人(
16
名)
李艳芬 张占强 吴世霞 宁国巷 谢 芳
张丽丽 尤利方 王 涛 杨洪昌 贺翠兰
王丽丽 马 辉 张秀贞 卫 建 郭琳红
郑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