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我市2011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我市
2011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我市
2011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三农路建
[2011] 5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
三农路建
[2011] 5
号
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发我市
2011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结合三门峡市
2010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的开展情况,按照省厅
2011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我市
2011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如下,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三门峡市
2011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
二○
附件:
三门峡市
2011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
2010
年,全市农村公路开展了“好路杯”竞赛活动,初步掀起农村公路普修、普养工作高潮,共完成公路普修及培护路肩
1500
公里,农村公路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好路杯”竞赛工作,特制定我市
2011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原则
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坚持:一是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原则;二是市级以奖代补原则;三是谁积极、支持谁原则。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的实施,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群众支持关心爱护农村公路的积极性,掀起农村养护工作新高潮,提升农村公路形象和服务水平,完成今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
一
)
对辖区农村公路进行一次全面普修达标活动,全市普修
4000
公里。全市路基达标
3265
公里,使县道达标率达到
80
%
((
卢氏
60
%
)
、乡道达
60
%
(
卢氏
40
%
)
、村道达
40
%
(
卢氏
20
%
)
。其中,义马市达
90
%、湖滨区达
80
%。
(
二
)
全市路基拓宽
912
公里,逐步创建文明示范路,形成以三门峡市城区和各县
(
市
)
城区为中心的农村公路网络。
(
三
)
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建立乡镇管理站
5
个。
(
四
)
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计划任务。
三、主要工作内容
(
一
)
公路普修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主要作业内容包括清理路基边坡杂物、路肩培土、疏通边沟
(
桥涵
)
淤塞、路面挖补修复等
[
各县
(
市、区
)
具体任务见附表一
]
。
公路达标在普修的基础上必须达到相应等级的路基宽度
(
具体见附表二
A
列标准
)
。
(
二
)
路基拓宽是对部分重点农村公路进行加宽
(
具体见表二
B
列标准
)
,在此基础上创建文明示范路。
施工质量控制:路基拓宽时,首先清除原地面附着物,采取分层夯实
(
碾压
)
施工,控制压实度达到
90
%以上。外边坡比例为
1
:
1
.
5
,加宽部分面层与路面横坡度一致,便于排水顺畅。
(
三
)
绿化美化标准
(
详见图一、图二
)
。
(
四
)
完善附属设施
1
、所有县乡公路必须设置里程碑和百米桩。具体规格:里程碑柱体为白色,统一用黑字,设在公路前进方向的右侧,每隔
lkm
设置一块
(
图三
)
;百米桩柱体为白色,统一用黑字,设在公路右侧各里程碑之间,每
2
、村名牌标志规格:要求一个村至少有一个村名牌;特别困难偏远地区可用水泥碑代替村名牌
(
详见图五
)
。
3
、安保工程标准:按照规定在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详见图六
)
。在容易塌方的地方设置挡土墙。
(
五
)
新建
200
公里农村公路和改善
400
延米危桥。
四、工作要求
(
一
)
市政府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目标。
(
二
)
县
(
市、区
)
政府按三政字
[2010]59
号文件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保证足额投资资金到位。
(
三
)
省补专项养护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
(
四
)
今年“好路杯”检查分两次进行。上半年重点是公路普修、路基拓宽和绿化。时间安排:二月布置、三四月份实施、五月进行第一次全面检查,此次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主要依据。十月下旬进行年终总检查,重点检查路肩及附属工程。
要求各县应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季度检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比,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奖惩
(
一
)
对县、乡、村的奖项设置和评奖办法原则上仍按三政办
[2010]106
号文件执行。
(
二
)
市财政专项养护资金及一定量的建设资金均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下达。
1
、县道路基达标每公里补助
1000
元、乡道路基达标每公里补助
700
元、村道路基达标每公里补助
200
元。
2
、路基拓宽并达到文明示范路标准,按照县道每公里
5000
元、乡道每公里
2000
元、村道每公里
500
元进行奖励。
3
、县乡道路里程碑、百米桩每公里按
600
元,由市、县各承担
50
%;村名牌由县乡两级承担。
4
、每新建一个站奖励
10
万元。
(
三
)
绿化由园林部门按规定标准补助。
(
四
)
新改建工程以奖代补政策
(
另定
)
。
(
五
)
有以下情况的县
(
市、区
)
不予补助资金,并取消“好路杯”评选资格。
1
、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没有造成工作声势的。
2
、没有完成工作目标的。
3
、县
(
市、区
)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用于农村公路资金达不到同级财政预算
2
%的。
附件:
表一:
2011
年各县
(
市、区
)
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养护任务分解表
表二:农村公路路基达标、拓宽、绿化综合表
图一:路基拓宽一般标准
图二:创建文明示范路路基拓宽标准
图三:里程碑规格示意图
图四:百米桩规格示意图
图五:村名牌标志示意图
图六:安保工程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