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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910-1017-2012-000017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2-04-24
标  题 《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我市2011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2-04-24 10:12

《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我市2011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4 10:12     字体: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我市 2011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我市 2011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三农路建 [2011] 5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三日

三农路建 [2011] 5 号

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发我市 2011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结合三门峡市 2010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的开展情况,按照省厅 2011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我市 2011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如下,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三门峡市 2011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三门峡市 2011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

2010 年,全市农村公路开展了“好路杯”竞赛活动,初步掀起农村公路普修、普养工作高潮,共完成公路普修及培护路肩 1500 公里,农村公路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好路杯”竞赛工作,特制定我市 2011 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原则

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坚持:一是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原则;二是市级以奖代补原则;三是谁积极、支持谁原则。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的实施,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群众支持关心爱护农村公路的积极性,掀起农村养护工作新高潮,提升农村公路形象和服务水平,完成今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 一 ) 对辖区农村公路进行一次全面普修达标活动,全市普修 4000 公里。全市路基达标 3265 公里,使县道达标率达到 80 % (( 卢氏 60 % ) 、乡道达 60 % ( 卢氏 40 % ) 、村道达 40 % ( 卢氏 20 % ) 。其中,义马市达 90 %、湖滨区达 80 %。

( 二 ) 全市路基拓宽 912 公里,逐步创建文明示范路,形成以三门峡市城区和各县 ( 市 ) 城区为中心的农村公路网络。

( 三 ) 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建立乡镇管理站 5 个。

( 四 ) 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计划任务。

三、主要工作内容

( 一 )   公路普修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主要作业内容包括清理路基边坡杂物、路肩培土、疏通边沟 ( 桥涵 ) 淤塞、路面挖补修复等 [ 各县 ( 市、区 ) 具体任务见附表一 ] 。

公路达标在普修的基础上必须达到相应等级的路基宽度 ( 具体见附表二 A 列标准 ) 。

( 二 ) 路基拓宽是对部分重点农村公路进行加宽 ( 具体见表二 B 列标准 ) ,在此基础上创建文明示范路。

施工质量控制:路基拓宽时,首先清除原地面附着物,采取分层夯实 ( 碾压 ) 施工,控制压实度达到 90 %以上。外边坡比例为 1 : 1 . 5 ,加宽部分面层与路面横坡度一致,便于排水顺畅。

( 三 ) 绿化美化标准 ( 详见图一、图二 ) 。

( 四 ) 完善附属设施

1 、所有县乡公路必须设置里程碑和百米桩。具体规格:里程碑柱体为白色,统一用黑字,设在公路前进方向的右侧,每隔 lkm 设置一块 ( 图三 ) ;百米桩柱体为白色,统一用黑字,设在公路右侧各里程碑之间,每 100m 设一个 ( 图四 ) 。

2 、村名牌标志规格:要求一个村至少有一个村名牌;特别困难偏远地区可用水泥碑代替村名牌 ( 详见图五 ) 。

3 、安保工程标准:按照规定在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详见图六 ) 。在容易塌方的地方设置挡土墙。

( 五 ) 新建 200 公里农村公路和改善 400 延米危桥。

四、工作要求

( 一 ) 市政府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目标。

( 二 ) 县 ( 市、区 ) 政府按三政字 [2010]59 号文件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保证足额投资资金到位。

( 三 ) 省补专项养护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

( 四 ) 今年“好路杯”检查分两次进行。上半年重点是公路普修、路基拓宽和绿化。时间安排:二月布置、三四月份实施、五月进行第一次全面检查,此次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主要依据。十月下旬进行年终总检查,重点检查路肩及附属工程。

要求各县应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季度检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比,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奖惩

( 一 ) 对县、乡、村的奖项设置和评奖办法原则上仍按三政办 [2010]106 号文件执行。

( 二 ) 市财政专项养护资金及一定量的建设资金均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下达。

1 、县道路基达标每公里补助 1000 元、乡道路基达标每公里补助 700 元、村道路基达标每公里补助 200 元。

2 、路基拓宽并达到文明示范路标准,按照县道每公里 5000 元、乡道每公里 2000 元、村道每公里 500 元进行奖励。

3 、县乡道路里程碑、百米桩每公里按 600 元,由市、县各承担 50 %;村名牌由县乡两级承担。

4 、每新建一个站奖励 10 万元。

( 三 ) 绿化由园林部门按规定标准补助。

( 四 ) 新改建工程以奖代补政策 ( 另定 ) 。

( 五 ) 有以下情况的县 ( 市、区 ) 不予补助资金,并取消“好路杯”评选资格。

1 、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没有造成工作声势的。

2 、没有完成工作目标的。

3 、县 ( 市、区 )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用于农村公路资金达不到同级财政预算 2 %的。

附件: 表一: 2011 年各县 ( 市、区 ) 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养护任务分解表

表二:农村公路路基达标、拓宽、绿化综合表

 

图一:路基拓宽一般标准

 

图二:创建文明示范路路基拓宽标准

 

图三:里程碑规格示意图

 

图四:百米桩规格示意图

 

图五:村名牌标志示意图

 

图六:安保工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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