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湖滨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认定结果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文件要求,三门峡市湖滨区自然资源局依据下发的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内容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积极开展辖区内所涉及的图斑核查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公告如下:
经现场核查:
图斑1:位于湖滨区交口乡朱家沟村,图斑编号为ZJ4112022021001001;
图斑2:位于湖滨区高庙乡侯村,图斑编号为ZJ4112022021003001;
以上共计2个图斑,均为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故认定以上2个图斑大类为历史遗留矿山(10),图斑小类为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11)。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98-2955553或以书面形式到三门峡市湖滨区自然资源局405室申请复核,本公告期为30天。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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