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3批D411200000000202201200001号转办件 调查处理的报告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3批D411200000000202201200001号转办件
调查处理的报告
省委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2年1月21日,接到三门峡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发来的《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交办单》(第23批D411200000000202201200001号)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问题
经一路与仓库路交叉口向东到仓库路尽头朝南十米处有原来拆迁遗留的建筑垃圾和零星住户堆放的生活垃圾,希望尽快将垃圾清理干净。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举报人反映区域为湖滨区车站街道湾道社区铁路小区三段院附近。2021年10月,该小区完成拆迁工作,但拆迁工地围挡外剩余部分建筑垃圾,并堆放部分会兴街道周边居民倾倒生活垃圾。2022年1月22日,车站街道雇佣大型装载机和运输车,并组织北京环卫公司工作人员清运现场垃圾20余车,目前建筑及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随后,车站街道工作人员张贴环保宣传标语,并增加巡逻频次,坚决杜绝垃圾堆放现象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措施
(一)继续加大环保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对居民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了解排查、走访取证。
(二)持续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加强对辖区周边居民、商铺、施工企业的排查力度,如若发现环境污染等问题,快速到达现场,立即处理。
(三)加强环保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居民小区及周边建设工地开展专项环保宣传,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环保意识。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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