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4批D411200000000202201110004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委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2年1月12日,接到三门峡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发来的《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交办单》(第14批D411200000000202201110004号)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问题
三门峡市湖滨区文明路东永兴街市场万福超市旁国税局家属院5号楼后西北角违建房屋,围墙与违建房屋中间空地乱倒垃圾、粪便,臭气熏天。国税局家属院西侧师家渠有一个木器加工厂,噪音大,影响居民生活。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反映国税局家属院5号楼后西北角违建房屋,围墙与违建房屋中间空地乱倒垃圾、粪便,臭气熏天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国税局家属院5号楼西北角后的房屋是师家渠村5组村民卢转香自建房,2017年8月师家渠村拆迁,卢转香因已89岁且身体不好仅留下一间居住使用,不属于违章建筑。自建房与围墙之间空地没有生活垃圾、粪便,不存在臭气熏天的问题,但存在少部分师家渠拆除后遗留建筑垃圾。
(二)关于群众反映国税局家属院西侧师家渠有一个木器加工厂,噪音大,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该处院内共有三处建筑,分别为原木器加工厂、原公共浴池和出租房。2015年之后,因无人租用已废弃至今,院内停水停电多年且有专人看管,无生产经营类企业进驻。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一)国税局家属院5号楼西北角后的地块因目前无开发商进驻,未进行清表工作。崖底街道已通过防尘网将围墙与卢转香自建房之间遗留小部分建筑垃圾覆盖完毕。
(二)加强属地管理,如有生产经营类企业进驻,严格履行环保审核相关要求。
四、下一步措施
(一)强化日常监管,对周边拆迁遗留下来的建筑垃圾进行铺网覆盖,不再给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二)加大环保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环保意识。
2022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