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根据《湖滨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三湖扶贫办〔2017〕60号)有关规定,现将湖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公示如下:
各乡(街道)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
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三门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财农综〔2021〕4号)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湖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批复文件:三湖财〔2021〕116号
监督电话: 国家扶贫举报电话 : 12317
湖滨区财政局: 0398-2957337
湖滨区乡村振兴局:0398-3058918
监督邮箱:湖滨区财政局电子邮箱:hbqnck@126.com
湖滨区乡村振兴局电子邮箱:hbfupin@163.com
通讯地址:区财政局:湖滨区河堤路与上阳路交叉口50米
区乡村振兴局:湖滨区六峰南路与河堤北路交叉口北
2021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