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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三湖征启【2021】第002号

发布日期:2021-01-05 15:59     字体:

湖滨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

公      告

三湖征启【2021】第002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节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为实施湖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湖滨区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现启动征地,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 征收范围:

湖滨区

权属乡(镇)

面积(公顷)

位置

附图

崖底街道办事处

陈宋坡村

6.2522

崖底街道

陈宋坡村

陈宋坡村

1.7152

崖底街道

陈宋坡村

陈宋坡村

1.5009

崖底街道

陈宋坡村

 

西贺家庄村

0.8909

崖底街道

西贺家庄村

西贺家庄村

0.0149

崖底街道

西贺家庄村

西贺家庄村

0.3795

崖底街道

西贺家庄村

西贺家庄村

5.4180

崖底街道

西贺家庄村

 

(二) 征收土地目的:

湖滨区

权属乡(镇)

征收目的

崖底街道

办事处

陈宋坡村

公共利益(公路用地)

西贺家庄村

 

(三) 土地现状调查时间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进行土地现状调查。

(四) 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村民住宅(提供使用权相关权属证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权属、种类、数量调查登记。

(五)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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