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二督察组第12批D411200000000201912230008号 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23日,接到《省委省政府三散督查举报件转办单》(第12批D411200000000201912230008号)举报件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情况
张女士反映湖滨区交口乡北梁村家里人口多,没有分家,想用煤做饭、取暖,天然气不够用。
二、调査情况
关于双替代政策。发放双替代设备,以户口本为依据,按户发放,一个户口本上有多个家庭成员的只能登记一人。
经走访询问村组干部及群众,张女士(张改峡)系北梁村4组村民,一处宅基地,有两个孩子,全家一个户口。小儿子在交口社区买有房子,张女士这户已享受双替代政策(发放壁挂炉一台)能够满足取暖需求,目前,燃气管道已接通,燃气公司正在试压阶段,待近期调试完毕后方可通气。
三、处理情况
走访人员一行对张女士(张改峡)进行政策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张女士理解。在燃气公司通气之前,该农户可以使用清洁燃煤取暖。
四、下步措施
下步区政府相关部门将履职尽责,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特此报告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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