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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现场发现〔2019〕三门峡市S0210号 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20 16:43     字体: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现场发现〔2019〕三门峡市S0210号

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二督察组:

12月16日,接到《省委省政府三散督察现场发现问题交办单》(〔2019〕三门峡市S0210号)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滨区崖底街道斜桥村二组荒沟无名废旧塑料加工点设备未拆除到位,取缔不到位。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交办问题属实。

经调查了解,该废旧塑料加工点位于崖底街道斜桥村二组荒沟上,占地面积约2亩,平时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回收,负责人:王喜梅。                   

该废旧塑料加工点没有营业执照和环保手续,2019年12月3日, 崖底街道已组织工作人员和村委干部对该废旧塑料加工点进行取缔,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已断水断电,原料产品已清运出场地,部分设备未取缔到位,场内垃圾未清,地面未覆盖防尘网。

三、整改措施

2019年12月14日,根据省委省政府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崖底街道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出动机械2台,对无名废旧塑料加工点设备及简易棚进行彻底拆除清运,于12月16日上午,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无名废旧塑料加工点设备及简易棚清理完毕,垃圾清运干净,恢复场地原貌并覆盖防尘网。该废旧塑料加工点已彻底取缔。

四、追责情况

按照省、市、区散乱污企业治理相关要求,湖滨区崖底街道斜桥村对辖区散乱污企业没有进行认真排查,致使辖区内仍存在多家散乱污企业,造成了不良影响,此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的错误,崖底街道给予斜桥村党总支书记肖保磊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斜桥村委主任高玉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斜桥村村委委员王根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王根牢本人在2018年换届选举中签订的《辞职承诺书》,自行辞去村委委员职务。

五、下步措施                              

一是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度,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力量。二是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主动作为,对排查出的散乱污进行彻底取缔,同时加强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特此报告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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