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现场发现〔2019〕三门峡市S0211号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现场发现〔2019〕三门峡市S0211号
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二督察组:
12月16日,接到《省委省政府三散督察现场发现问题交办单》(〔2019〕三门峡市S0211号)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滨区崖底街道斜桥村二组荒沟无名破碎加工点有设备、原料,无污染防治措施。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交办问题属实。
经调查了解,该无名破碎加工点位于崖底斜桥村二组荒沟上,占地面积约1.5亩,平时主要经营废旧塑料回收及加工,负责人:石玉帅。
该破碎加工点没有营业执照和环保手续,2019年12月3日,崖底街道已组织工作人员和村委干部对该破碎加工点进行取缔,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已断水断电,产品已清运出场地。但设备、原料未清运出场地,场内垃圾未清。
三、整改措施
2019年12月14日,根据省委省政府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崖底街道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出动机械2台,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加工点内所有设备,原料、产品全部彻底清运出场地,于12月16日上午全部清理完毕,该无名破碎加工点已取缔到位。
四、追责情况
按照省、市、区散乱污企业治理相关要求,湖滨区崖底街道斜桥村对辖区散乱污企业没有进行认真排查,致使辖区内仍存在多家散乱污企业,造成了不良影响,此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的错误,崖底街道给予斜桥村党总支书记肖保磊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斜桥村委主任高玉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斜桥村村委委员王根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王根牢本人在2018年换届选举中签订的《辞职承诺书》,自行辞去村委委员职务。
五、下步措施
一是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度,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力量。二是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主动作为,对排查出的散乱污进行彻底取缔,同时加强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特此报告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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