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现场发现〔2019〕三门峡市S0214号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现场发现〔2019〕三门峡市S0214号
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二督察组:
12月16日,接到《省委省政府三散督察现场发现问题交办单》(〔2019〕三门峡市S0214号)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2019年12月14日,河南省三散污染专项督察组在湖滨区崖底街道斜桥村发现一处无名加油点,该现场有一辆改造加油车(豫MM3758),内有加油设备和油罐车(豫ME2131)。
二、调查情况
2019年12月17日下午,区商务局联合东城公安分局到湖滨区崖底街道斜桥村无名加油点进行实地查看,到达现场后加油车(豫MM3758)和油罐车(豫ME2131)已经不在现场。之后,东城公安分局处警干警对事件发生地的斜桥村村支书进行了询问。
三、处理情况
区商务局已经把此案件移交给东城公安分局,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处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调查核实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区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彻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劣质油品行为,减少劣质油品污染,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特此报告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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