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湖滨区县级领导接访安排
| 接访时间 | 接访领导 | 备注 | ||
| 姓名 | 职务 | 分管工作 | ||
| 9月1日 | 李红梅 | 副区长 |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黄河河务、移民、沿黄片区开发建设等方面工作。 | |
| 9月2日 | 韩建忠 | 副区长 | 负责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旅游、文物保护、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 |
| 9月3日 | 张俊祥 | 副区长 | 负责联系协调金融机构,做好融资工作。 | |
| 9月4日 | 赵智平 | 副区长 市公安局湖滨分局局长 |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 | |
| 9月7日 | 李平 | 区委副书记、区长 | 负责区政府全面工作。 | |
| 9月8日 | 张儒 | 副区长 |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坏境、住房保障等方面工作。 | |
| 9月9日 | 杜晓河 | 区法院院长 | 主持区法院全面工作。 | |
| 9月10日 | 郭煜 | 区检察院检察长 | 主持区检察院全面工作。 | |
| 9月11日 | 郭建体 | 区委副书记 政法委书记 | 协助区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主持区委政法委全面工作。 | |
| 9月14日 | 袁锐锋 | 区委书记 | 主持区委全面工作。 | |
| 9月15日 | 孙江涛 | 区委常委 组织部部长 | 主持区委组织部全面工作。 | |
| 9月16日 | 蒋维 | 区委常委 区委办主任 | 主持区委办公室全面工作。 | |
| 9月17日 | 陈静 | 区委常委 宣传部部长 | 主持区委宣传部全面工作。 | |
| 9月18日 | 王兆海 | 区委常委 常务副区长 |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国资监管、金融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国防动员、统计、机关事务管理、东部片区开发建设、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 | |
| 9月20日 | 裴斐 | 区委常委 副区长 | 负责教育、体育、科技、工业发展和信息化、民族宗教、三产发展、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退役军人事务、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 | |
| 9月21日 | 李平 | 区委副书记 区长 | 负责区政府全面工作。 | |
| 9月22日 | 李攀军 | 区委常委 纪委书记 | 主持区纪委全面工作。 | |
| 9月23日 | 田丽霞 | 区委常委 统战部部长 | 主持区委统战部全面工作。 | |
| 9月24日 | 李红梅 | 副区长 |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黄河河务、移民、沿黄片区开发建设等方面工作。 | |
| 9月28日 | 袁锐锋 | 区委书记 | 主持区委全面工作。 | |
| 9月29日 | 韩建忠 | 副区长 | 负责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旅游、文物保护、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 |
| 9月30日 | 张俊祥 | 副区长 | 负责联系协调金融机构,做好融资工作。 | |
备注:
一、接访地点:湖滨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二、来访须知
(一)实行登记候访制度。群众来访时,须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湖滨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进行登记,请按工作人员安排,向接访领导反映诉求。
(二)推选信访代表。群众多人反映同一诉求的,须推选出信访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他群众不参加接访。
(三)真实反映诉求。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四)依法有序信访。群众在信访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依法有序反映诉求。
(五)不予受理范围。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案件。其他县级领导已经接访的案件。有关部门按程序规定正在办理、已有处理意见的案件。信访事项经过复查复核终结的案件。对司法判决不满意或诉讼期间的案件。
(六)其他事项。接访预安排时间,若与重要任务或会议冲突,将调整时间,具体接访时间另行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