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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7 08:45     字体:

  关于公开征选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的公告

湖滨区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商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商办流通函〔2024〕396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豫发改环资〔2025〕211号)要求,为确保我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现公开征集2025年湖滨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商家

  (一)在湖滨区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规模较大、品牌竞争明显的个体经营户,具备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区域品牌代理商及销售商;

  (二)参与活动的经销单位对所售商品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配合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确保落实电动自行车“收旧”工作,按要求登记填报“以旧换新”信息,包括回收的电动自行车信息、购买的新电动自行车信息和消费者个人身份信息等,核实填报的各项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四)具备提供“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条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或其委托的回收企业)必须具备回收能力,明确回收流程,将回收的旧电动自行车交至有正规资质的拆解企业处理,不得私自进行拆解或进行翻新后流入二手市场;

  (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资信状况良好,近两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参与活动的经销单位要按要求签订承诺书,严禁骗取补贴资金及其他违法申领补贴行为。

  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一)具有承担废旧家电(电动自行车资质)回收网点、仓储场地、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同时具备上门回收服务、上传收旧凭证有关信息的能力;

  (二)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质、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愿意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及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于2025年4月7日18: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送至湖滨区商务局313室。

  逾期未报名视为不愿意参加本次活动。

  四、报名所需资料

  (一)电动自行车参与主体需提交的资料

  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现场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4.具备完善的仓储、配送、安装、调试、维修体系的证明材料;

  5.品牌经营授权证明材料;

  6.与具有符合国家拆解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的委托协议;

  7.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需提交的资料

  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

  1.报名申请(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企业复印件;

  4.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5.现场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6.诚信承诺书(附件3)。

  附加1:申请表.doc

  附加2: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企业承诺书.doc

  附加3: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doc

  湖滨区商务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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