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9月5日,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新红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冠松、亢晓、徐兴锋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郭建体,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晓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张诚,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耀民,各乡(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等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2024年财政决算和存量资金情况的报告、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24年度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湖滨区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乔继明辞去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决定李平为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会议强调,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调度分析,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长远发展积蓄充足后劲。要全力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要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健全管理体系,推动闲置资产、低效资产的盘活利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注重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杰、朱富民、苗旺、曹丽娜辞去湖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5年9月5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经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接受杨杰、朱富民、苗旺、曹丽娜辞去湖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向原选区选民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苗旺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区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终止,并向湖滨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5年9月5日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平为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
马宁为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乔继明辞去湖滨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5年9月5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乔继明辞去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并报湖滨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