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电动自行车、家居“焕新”活动正式启动
为积极推动2025年度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豫发改环资〔2025〕211号)要求,湖滨区电动自行车、家居“焕新”活动正式启动!
一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活动期限:自“建行生活”APP湖滨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专区上线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补贴资金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予以补贴,若资金提前用完则补贴活动结束。
补贴对象:交售来源明确且配备车载电池的旧电动自行车、旧电动摩托车、旧电动轻便摩托车,购买符合要求的新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每位消费者仅补贴一次。
补贴范围:资金补贴仅限于购买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购买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在补贴范围内;交旧包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
参与流程
01
资格获取
消费者通过“建行生活”APP平台,定位切换至湖滨区,注册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完成实名登记。进入“湖滨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专区,领取定额补贴券;通过查询湖滨区电动自行车活动参与商户信息,消费者前往活动参与商户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交旧不限品牌、不限车型,蓄电池等主要配件完整)。
02
支付立减
消费者前往活动参与商户,购买符合要求的新电动自行车,通过“建行生活”APP完成付款,活动参与商户开具销售发票(发票抬头为实际支付的消费者个人姓名,开票金额应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消费者直接享受支付立减,补贴优惠直达消费者。
03
上传资料
活动参与商户及时上传旧车的《回收证明》和消费者个人身份证照片,新车的合格证照片、电池编号照片、旧车照片、购车发票等图片,填写旧车的车架号、电池类型选项、权属证明类型选项,新车的车架号、电池编号、电池类型选项等文字信息,活动参与商户留存新车进项发票备查。
二
家居焕新活动
活动期限:自“建行生活”APP湖滨区家居“焕新”活动专区上线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按照消费者实际购买商品支付时间顺序,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补贴内容及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智能晾衣架、智能沙发(含电动按摩椅)等家居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居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居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参与流程
01
实名认证
个人消费者通过“建行生活”APP进入湖滨区家居“焕新”活动补贴专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完成实名认证,获取补贴资格。
02
支付立减
消费者到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产品,按照活动约定支付方式付款(每件产品应单独支付结算),开具销售发票(每件产品单独开具发票,开票内容应列明产品类别、型号,发票备注必须填写:智能家居+二级品种(如智能家居智能门锁),开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开票时间需在每日9:00-22:00),直接享受支付立减。商家门店及时上传产品销售发票等信息,商家需要上传的信息有一级品类名称、二级品种编码、具体商品编码(69码)、商品名称、品牌名称、是否外资品牌、能效(水效)等级、销售价格等。
02
资金清算
参与商家原则上每月向湖滨区商务局提出商家立减补贴资金结算申请,由湖滨区商务局审核确定,并将审核通过的商家及补贴资金情况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将补贴拨付给平台企业,再由其向商家拨付补贴结算资金。
湖滨区商务局:0398-2932583
建设银行咨询热线:李琳13525869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