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出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湖滨区人民检察院
湖滨区公安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湖滨分局
联合出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强化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
守牢食药安全防线
近日,湖滨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药品问题,联合湖滨区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湖滨出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强化双向衔接,促进社会治理,共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已日常联络3次,移送案件线索1件。
强化日常联络的双向衔接。建立双向案件咨询制度。检察、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就案件办理中出现的专业性问题及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证据固定和保全等问题及时沟通交流。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及时通报彼此系统内食品药品案件最新动态、国家政策法规最新规定,强化信息共享,实现协同发展。聚焦最新情况,强化调查研究,共同梳理分析当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形势,研究落实预防打击工作措施,有效应对各类风险隐患。建立案件通报机制。原则上每季度通报一次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强化线索移送的双向衔接。一方面,加强正向衔接。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刑事犯罪的食品药品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同步抄送检察部门,杜绝以罚代刑等问题。检察部门根据移送案件情况和立案情况,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另一方面,加强反向衔接。公安部门对涉及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经查明没有犯罪事实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需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同步抄送检察部门。检察部门对移送案件情况和立案情况,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检察部门对依法不起诉的食品药品案件,或在办理其他案件中发现的需给予行政处罚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对在办理其他案件中发现的需追究刑事责任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并跟踪问效。
强化案件办理的双向衔接。区域内某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高发时,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进行专项打击,形成有效震慑。检察部门、公安部门在办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时,市场监管部门配合调查取证、进行检验。积极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涉嫌犯罪案件的网上推送、网上监督。三部门对信息共享平台录入的案件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定期对平台运行情况总结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