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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四举措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4-01-08 08:48     字体:

  2023年以来,湖滨区强化四项举措扎实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明确范围,统筹推进。为确保清理工作全面、严格、准确推进,印发《湖滨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三湖法政办〔2023〕6号),明确清理范围、清理重点及清理时限,对2023年11月前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科学分工,精准发力。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将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一对一”分解到各起草部门,并要求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由起草部门提出拟继续有效、废止和修改的清理意见及相关依据。

  逐件审核,精准把关。湖滨区司法局法制审核股对各部门报送的清理结果进行逐一审查,重点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与上位法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所依据的上位法(文件)是否继续有效、主要内容是否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有无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市场主体义务等情况,确保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有准则、废有依据、改有目标。

  公开发布,健全机制。在清理工作初步完成后第一时间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经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主动接受监督,保障政令畅通,进一步健全“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的清理工作机制。

  下一步,湖滨区将继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有效促进各项政策“新陈代谢”,从源头上护航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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