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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三门峡市湖滨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6-07-06 09:05     字体:

  7月3日,政协三门峡市湖滨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卫光主持会议并讲话,区政府副区长韩建忠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政协副主席王金、钱越茂、杨波,副主席候选人潘宇明,区政协秘书长刘东海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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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学习《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传达学习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审议通过《加强我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与活化利用,提升城市文化品质的调研报告》《“十五五”期间湖滨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及服务质量协商式监督调研报告》两个调研报告;听取区政协2026年上半年工作汇报;审议通过《政协三门峡市湖滨区委员会专题协商工作规范(试行)》《政协三门峡市湖滨区委员会协商式监督工作规范》两个制度性文件;审议并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持续抓好理论学习,夯实履职思想根基。坚持常态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红色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干出经得起党和人民检验的业绩。要紧扣全区中心工作,主动展现政协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部署,紧扣“在现代化三门峡建设中走在前、作示范”一个定位,围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在提升城市品质上示范引领、在加强社会治理上树立标杆、在增进民生福祉上作好表率、在防范化解风险上展现担当”五项目标任务,找准履职切入点,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要锤炼过硬作风,建好高素质委员队伍。常委们要带头学习、带头履职、带头担当,严守纪律规矩,发挥好标杆表率作用;全体委员要主动对标先进,不断提升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合作共事的能力,树立新时代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政协机关干部要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续转作风、提效能,把学习成果实实在在转化为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政协三门峡市湖滨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关于接受于虹等3位同志辞去政协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3日政协三门峡市湖滨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三门峡市湖滨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于虹、何毅、王增波三位同志因工作调整和个人原因,辞去政协三门峡市湖滨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三门峡市湖滨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关于增补潘宇明同志为政协委员的决定

(2026年7月3日政协三门峡市湖滨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三门峡市湖滨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补潘宇明同志为政协三门峡市湖滨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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